医保基金不容“跑冒滴漏”
据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23日消息,在今年飞行检查中,国家医保局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对自查自纠敷衍应付,对已提供清单的问题不主动自查整改,履行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严重不到位。涉及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等问题,7家医院违法违规金额近9000万元。
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医保基金的安全、高效运行关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
然而,从此次检查的结果来看,一些医疗机构显然未能履行好主体责任。据调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存在82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3466.7万元,但该院在规定时间内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金额为0(飞检结束2周后,该院退回3.23万元),自查自纠严重不到位;并且部分问题此前已被检查指出,但该院未彻底整改,本次检查时仍大面积广泛存在,屡查屡犯。医保基金监管的原则是宽严相济,自查自纠属于从宽的方式,如果医院屡查屡犯、屡教不改,那就只能从严处理了。
形势如此严峻,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已刻不容缓。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每一分钱都必须花在刀刃上。医保基金监管不应该只是“秋后算账”,更应该探索怎么样“防患于未然”。只有先明确“怎么管”,接着才能考虑“怎么花”。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加大检查的频次,形成持续的高压态势,让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另一方面,还需扩充专业队伍、提升技术实力,确保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这不仅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更能够对潜在的风险进行预警和防范。
要解决医保基金“跑冒滴漏”的问题,还需加快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通过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医保基金监管从人工抽单审核向大数据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控转变。这不仅能够提高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更能够构建起一道坚实的防线,有效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在完善监管机制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引导和培训,提升其合规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只有让医疗机构真正认识到医保基金的重要性,并主动承担起管理责任,才能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高效运行,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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