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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在河南省首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受理机制前移模式

针对传统行政裁决受理机制受理渠道单一、信息获取滞后等问题,近日,鹤壁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文件,积极探索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受理机制前移模式,进一步提升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效率,为权利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公正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这是笔者3月13日从市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了解到的。
据介绍,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受理机制前移模式具备以下优势。
降低维权难度。专利权人请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可以直接向被请求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递交请求材料。由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率先受理案件,对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并将受理情况上报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决定是否立案。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后发现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具有管辖权的部门,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内部流转,不得退回权利请求人,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
提升办案效率。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直接受理主体,能够迅速掌握案由、主体资料和初步证据,为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取证和案件审理提供有力支持。这不仅缩短了办案周期,还有效防止了被控侵权产品的藏匿和灭失,以便更好地还原案件事实。
优化行政调解。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案件第一承办者,对案件事实与双方当事人都更加了解熟悉,处于行政调解的有利位置,可以通过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努力达成和解协议,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加速纠纷解决进程。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力,推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受理机制前移模式落地生根。加强制度保障,完善《鹤壁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工作指引》,为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提供制度依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力度,持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规范办案流程,进一步提升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效率。”鹤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来源:鹤壁市委宣传部 作者:肖莉萍 邓万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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