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变“全科” 科室搞承包 许昌万荣心脑血管病医院是否在“合法经营”

许昌万荣心脑血管病医院大楼

盖有两家医院收费专用章的收据

许昌万荣心脑血管病医院自制药品
本是一家心脑血管病医院,却打出了“特色专家门诊”的旗号,设有肝病、胃肠病、皮肤病、不孕不育、乳腺病、耳鼻喉、风湿、类风湿、糖尿病、肛肠、结石、美容等诊疗科目———几乎变成了全科医院,能治各种“疑难杂症”。
这家医院就是许昌万荣心脑血管病医院。
近日,一个自称“患者家属”的人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称许昌万荣心脑血管病医院有一栋“特色专家门诊”楼,该楼从一楼到五楼总计有10多个科室,能治各种“疑难杂症”,这10多个科室每月要向医院交纳1500元至2500元不等的管理费,所谓的“专家”有的是从其他医院聘请的离退休人员,有的是从社会上招聘的,许昌市某电视台一直在为这些“特色专家门诊”做广告。“你们可以派记者前来调查核实我的这些话。”
患者家属:
用DV摄像机固定证据
7月2日,记者在许昌市见到了这位“患者家属”。他说,其父腿上长癣,从电视广告上得知许昌万荣医院“特色专家门诊”的皮肤病治疗效果不错,便带领父亲前去就诊,医生开出了自制的药品,称一抹就好。拿着自制药品回家后,其父按照医嘱进行涂抹,谁知症状不仅没有减轻,反而有些严重了。他认为,这是医院在夸大自己的疗效。“医院是什么单位?人命关天呀!我在气愤之余,决定揭开这家医院的黑幕。”
“患者家属”说:“我开始了长达30多天的调查取证,结果发现,所谓的‘特色专家门诊’,竟然全部是对外协议承包经营的。为固定这些证据,我专门买了一部DV摄像机,把该院在许昌市某电视台所做的医疗广告全部拍了下来,并制作成光盘。”
在“患者家属”所提供的光盘里,“特色专家门诊”的10余个“治疗中心”的广告大都有“彻底治愈”等明令禁止的字眼,有些还有“患者”现身说法,鼓吹神奇疗效。
在“患者家属”所提供的医院与某科室的《协议书》中,甲方为“许昌万荣心脑血管病医院”,文中还有“就联合开设市中医院分院某科的有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的字眼,《协议书》的最后签章是“许昌市心脑血管病研究所”。一份《协议书》竟然出现了三个单位的名称!在协议条款里,第四条约定:“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管理费2000元/月,并在正式开业前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10000元,在合同结束后由甲方负责退还。”第五、六条约定:“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医疗纠纷等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可给予必要的协助。乙方的广告宣传手续及费用自理,甲方可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医生诊断:先问“病人”带了多少钱
7月6日上午,记者以患者身份来到“患者家属”所说的许昌万荣心脑血管病医院“特色专家门诊”。在该门诊楼一楼大厅,导医护士热情地迎了上来:“请问您哪里不舒服?”
“身上有块癣,需要到哪个科室就诊?”
该护士热心地将记者带到了二楼的皮肤科。一位50多岁、自称姓邵的女大夫看了一眼记者身上的癣说:“带了多少钱?先做个血液检查吧!”
“我带的钱不多,检查血液都检查哪些项目?”
“检查一下血常规、微量元素等。”当邵大夫得知记者就在许昌市区居住后,任凭记者怎么要求,邵大夫再不肯为记者做血液检查了,只是一个劲地说:“没必要花那个钱,不用检查就知道病因了。”开具处方时,邵大夫再次询问记者带了多少钱。
“带多少钱与开处方有什么关系吗?”
“你带的钱多,就给你开点好药。带的钱少,就开一般的药!”
得知记者身上只有几十元钱时,邵大夫一边开处方,一边说:“我给你开点我们自己配的药,效果很不错!”令人感到奇怪的是,邵大夫并未填写任何接诊记录,在开具处方时,处方笺的第一页下面还垫着一张复写纸。据知情人透露,复写处方笺是科室在月底与院方对账用。
医生处方:文字和符号咋也看不懂
可能是怕患者开过处方不拿药,开完处方后,邵大夫便亲自拿着处方带着记者到楼下交费。“我能不能看一下处方?”
邵大夫拿着处方晃了一下说:“我们写的都是些符号。给你看你也看不懂。英文,你懂吗?拉丁文,你懂吗?”
见记者直摇头,邵大夫把处方给记者看了一眼,除了自己的名字、性别、年龄外,其他类似“天书”的文字和符号着实让人看不懂。
收款票据:两家医院均盖章
在门诊一楼大厅交费处,直到记者将钱递进去,邵大夫才离开。交完钱,见收费的工作人员仍没有开具收款票据的意思,记者坚持要求开张票据,工作人员才不情愿地开了一张“许昌市中医院门诊收据”的小票,上面盖有“河南省许昌市中医院收费专用”的印章。“钱是许昌万荣心脑血管病医院收的,怎么给市中医院的小票呢?”工作人员说:“我再给你盖个我们的章,你拿着这个票,我们认。”说着,该工作人员又在上面盖了个“许昌万荣心脑血管病医院收费专用”的印章。
自制药品:无批准文号却在卖
交过费后,交费处的工作人员又将处方递给了一名护士,护士又带着记者来到交费处对面的药房,药房的工作人员接过处方很快便配好了药。药拿到手里,记者才知道,所谓的自制药品,是两个小白瓶装着的软膏,一瓶没有什么标识,另一瓶的底部贴着一张小纸片,上面印着:D软膏(外用),每日2~3次。除此之外,看不到任何有关成份、性状、功能主治、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注意事项等标识。
医院负责人:我们是合法经营
7月14日上午,记者采访到了许昌万荣心脑血管病医院行政院长贾曙文。贾曙文说:“我们医院是民营医院,不存在违规问题。”
7月14日下午,记者准备就采访中遇到的情况向许昌市卫生局进行反馈,同时核实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许昌万荣心脑血管病医院的诊疗科目。在许昌市卫生局医政科,一名女工作人员得知记者的来意后说:“你所说的这家医院归中医科管理。”记者随后来到许昌市卫生局中医科,一名女工作人员说:“这事需要请示领导。”女工作人员拿着证件出去请示后说:“领导说了,你采访需要出具宣传部的介绍信。”记者有些不理解:“医院的诊疗科目应该是公开的,为什么非要去宣传部开介绍信?”
在许昌万荣心脑血管病医院就诊的李先生说:“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单位,我来看病哪知道还有什么诊疗科目呀?如果医院治疗存在问题,卫生主管部门会不管?这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啊!从许昌万荣心脑血管病医院的名称上看,这家医院只是一个专科医院,咋会变成了全科医院呢?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如何审批和监管的呢?自行配制的药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了吗?”
律师观点
河南振山律师事务所主任秦三宽: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并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如果医院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自制的药剂,必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并且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取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文号的品种。医生所开处方应当符合下列规则:处方记载的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来源:青年导报 记者 赵红旗
本报曝光许昌一家医院科室承包等问题后,河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医院违法经营 一律严肃查处
(记者 黄鑫 赵红旗)7月20日,本报以《专科变全科,科室搞承包,许昌万荣心血管病医院是否在“合法经营”》为题,报道了许昌万荣心血管病医院存在的问题。文章见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不少读者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提供新闻线索,要求对有关医院的违规经营问题进行公开曝光。7月24日,河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凡是违法经营的医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河南省卫生厅这位负责人说,感谢青年导报的这篇报道,使卫生行政部门发现了医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他们将依据管理权限,责成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查处,尽快向本报反馈结果。
这位负责人还说,为了加强对医院的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全省医疗机构普遍开展了医院管理年活动。下一步要继续通过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提高医疗质量,改进服务态度,使医疗服务更加贴近社会、贴近群众,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要正视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建立医院管理长效机制。来源:青年导报
针对本报一篇报道,许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坦言:
民营医院管理有些难
(记者 赵红旗 段凯华) 本报7月20日以《专科变全科,科室搞承包,许昌万荣心血管病医院是否在“合法经营”》为题,报道了许昌万荣心血管病医院存在的问题。7月24日,河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凡是违法经营的医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一查到底,严肃处理。7月31日,记者在许昌市卫生局采访时,该局卫生监督所的王所长解释说,由于该医院是民营医院,出租科室问题在执法上有空白,现在无法认定,而且对民营医院的管理上确有难度。
许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王所长说,对许昌万荣心血管病医院的问题,他们以前曾查处过,没想到又被群众向新闻媒体投诉了。对于该医院对外出租承包科室问题,由于该医院是民营赢利性质的医院,出租科室问题在执法上有空白,现在无法认定。报道中提到的专家特色门诊楼,是以前的许税宾馆,后来被许昌万荣心血管病医院装修后,就成了现在的这个特色门诊楼了。该楼是许昌万荣心血管病医院在原来基础上的扩建项目,不能算新成立的门诊,可以不必重新审批。该医院是中医医院,只要是代码50序列下的诊疗科目都是可以开展的。
王所长说,对于民营医院这块,管理上确有难度。许昌市卫生局负责这块儿的执法人员太少,另外,许昌万荣心血管病医院基本上都是招聘的医护人员,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如果是公立医院的人员,可以惩处他们,民营医院的人员,就很难惩处到他们。该医院的“特色专家门诊”、“治疗中心”等名称问题,由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没有罚则,卫生管理部门也就没有处罚权,只能加以规范。
王所长明确表示,对于本报报道的收费收据两家医院盖章、处方书写是否规范、无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销售等问题,该市卫生部门随后会到该医院进行查处。当记者问及卫生部门的查处程序时,王所长说,一般情况下,卫生部门先告知违规医院的违规之处,以后再出现类似问题,才考虑从严处罚。由于许昌万荣心血管病医院负责人身份比较特殊,是一名政协委员,该市卫生部门平时在对该医院进行执法过程中很谨慎,所以,这次执法也要慎重。
河南振山律师事务所主任秦三宽律师在采访中认为,许昌市卫生局作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具有监督、管理的职能,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运作的行为,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以防事态的扩大甚至造成严重后果,针对辖区内医院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及负有职责的主管领导依法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应因自身执法人员少,查处困难而推卸自己的责任,也不能因违法、违规医院负责人身份特殊而区别对待。来源:青年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