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 谢浮名)据荆门晚报报道,元月9日,邓州市检察院宣布,“终于查明了5名教师在派出所无辜遭殴事件的真相,并正依法对肇事伤人者进行查处。”虽然,5名教师在派出所无辜遭殴,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绝对不是福尔摩斯经手的侦破案,曲折离奇,迷雾重重,非有聪明睿智的头脑、超凡入圣的手段、缜密细致的逻辑推理、出生入死的侦破过程不可,居然也使用起“终于”一词来,显得相当搞笑,但终究可喜,毕竟,邓州市政府能秉诸公心,及时行动,勇于向伤者道歉。尤其是公安局政委常杰友表示,邓州市公安机关将立即展开队伍整顿,对不合规定的工作人员“一律清退”。同时,市局党委经过紧急研究决定:从8日起停止邓州市新华派出所所长吴其芳的职务,并要求他深刻反省。亡羊而能补牢,令人欣慰。
然而,常杰友对刘铁军、王昌安等2名受伤者代表说:“希望6名伤者以及伤者亲属能够原谅肇事伤人者的错误行为。”这话让人很不是滋味。
6名无辜者被强行带进河南省邓州市新华派出所内,遭到6名警察拳打脚踢,并被强迫下跪,其中刘铁军等三人面部均被打出血,贺亚洲还被对方强行用烟头烫伤,整个被打场景惨不忍睹,整个打人过程持续20多分钟。这样的赤裸裸的凶残暴行,居然发生在共和国的执法机关——公安派出所里,如此赤裸裸的犯罪行径,令人发指,哪里是“错误”概括得了的?必须依法严惩才对,岂能轻描淡写地和普通错误混为一谈?
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轻描淡写都将造成极大的危害,其直接结果是一切从轻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得某些执法人员肆无忌惮,屡犯不改。10月9日,海南特区报也登载了一个“看守所协警打伤囚犯”的新闻,:2006年12月24日晚,服刑人员彭圣云在屯昌县看守所的囚室里睡觉,突然被协警曾某先用手铐将其铐住,随后长时间殴打。致使彭圣云3天后昏倒在囚室里。
彭圣云虽然是个囚犯,但一样有着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无缘无故地遭受殴打,正说明了我们的某些执法者草菅人命,流氓恶棍习气相当严重。可是,屯昌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一位负责人说:“现在家属要求我们抓人。但人不能说抓就抓,一切都得等待调查结果。”
已经很清楚的事情,人证物证俱在,居然仍旧“得等待调查结果”,给人一种故意放纵为恶的感觉。难怪现在的执法队伍的某些害群之马被愤激者斥为“穿制服的恶魔”!
邓州出现警察暴打无辜百姓的野蛮行径,作为政府和主管机关,确实需要道歉,应该担负起失察之责,必须反省,是否让所有执法者牢固树立了“人民警察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如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将受到纪律乃至法律的追究”的观念,是否时刻对下属进行了铁的纪律教育,是否勇于承担应该属于自己承担的责任,而不是替执法犯法者道歉,他们自有相应的法律制裁,不是道歉能够解决得了问题的。来源: 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