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官司仍在打高院没有当庭判
夏泊:和名人合作是文化界“潜规则”
曾轰动全国的2004年中国文坛八大官司之一、业余作者夏泊状告河南省作协主席张宇剽窃案再起波澜。
昨日上午,省高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夏泊说,当初写作时和张宇联合署名,是顺应文化界“潜规则”。
河南商报 ■商报记者肖风伟
[案件回放]一部小说让师徒变“对头”
2004年9月,57岁的业余作者夏泊以剽窃为由,将他的“文学道路领路人”、省作协主席张宇送上被告席。
夏泊称张宇的小说《蚂蚁》剽窃了他的长篇小说《离散的音符》,要求法院判令张宇停止《蚂蚁》发行,公开销毁,并在全国性媒体上道歉;赔偿各种损失30余万元。这起官司被称为2004年中国文坛八大官司之一。
2005年3月,就在这起官司悬而未决之时,夏泊再次状告张宇的中篇小说《蚂蚁与爱情》抄袭了他的小说《那一面小镜子》。
去年10月13日,郑州市中级法院对这两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对于第一起案件,法院驳回了夏泊的诉讼请求。
第二起案件,法院审理认为,《蚂蚁与爱情》是在夏泊创作的《那一面小镜子》基础上完成的,侵犯了夏泊的合法权利。判令张宇侵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性报刊上刊登致歉声明。
对于这两个结果,夏泊和张宇都不满意,均就各自败诉的案件向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最新进展]
省高院没有当庭判决
昨天上午8时许,60岁的业余作者夏泊带着两名律师和10个朋友一起走进了省高级法院审判庭。
当天上午,省高级法院开庭审理夏泊和张宇之间的两起官司,一起案件张宇是上诉人,另一起案件夏泊是上诉人。
和以往一样,张宇这次依然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受张宇委托,两名律师代替他“出征”。对此,夏泊说他并不意外,上次在省高级法院领传票时,他已经见到了张宇,“我当时让他出庭,他笑着说还希望和我保留一点情谊,不能到庭。我觉得他没脸见我!”
夏泊说,他和张宇曾经是邻居,张宇是他的“文学道路领路人”,两人还有过长达11年的交情,只要张宇给他赔礼道歉,他们之间的官司随时都可以结束。
庭审中,双方依然是针尖对麦芒。张宇的代理人称,张宇仅仅是借用了夏泊提供的素材,并未侵犯其著作权。而夏泊说,张宇涉案作品几十万字内容与他的作品完全相同,仅只是在人物名称等方面作了改变,“借用素材哪有这么借用的?”
由于案情复杂,本案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一家之言]和名人合作是顺应“潜规则”
夏泊的文学之路并不平坦。1994年,张宇听说夏泊的监狱生活和经历后,劝他把这个经历写出来。在张宇的激励下,夏泊开始尝试着想把自己前半生的坎坷经历写出来。
“我不断地写,写了很多年,还是发表不了。”夏泊说,在张宇的提示下,他想到借用张宇的名气,于是他把自己写作的长篇小说《囚徒》(《离散的音符》的一部分)给了张宇,想通过和张宇联合署名争取让自己的作品发表,结果张宇将《囚徒》中的一部分内容抽出来,写成了小说《蚂蚁》。
夏泊说,对于名不见经传的业余作者而言,要想发表作品,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名人联合署名,这已经成了文化界公开的秘密了。
最明显的例子是,我省某高校一位校长一年之间居然和别人联合发表了400多篇论文。夏泊说,很显然是别人为了发表作品,特意和这位校长联合署名,并且将他的名字署在了前面,不然的话,累死他也写不出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