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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执法车当专车不是小事
新闻日期: 2007-6-1 15:50:56

  宁夏永宁县主管卫生工作的纳副县长撕毁卫生监督标志,“借”卫生执法车当专车,使用月余至今仍未归还。据了解,该车系中央财政218万元专项资金为宁夏卫生监督执法部门配备的12辆卫生监督执法车、现场快速监测车之一,是分给永宁县卫生监督所的。(5月30日《东南商报》)
  
  也许纳副县长认为,一个堂堂的副县长,借你下属单位的车子当专车用,是给你单位的面子,是看得起你,是小事一桩。或是工作需要,学习需要,生活需要。总之,肯定是有几条理由的。但从百姓的眼中看来,这并不是小事。且不说公共财物不能个人予以强行占用,光是这车的用途变更,把执法变成了私用,那么,卫生监督执法部门怎么办?少了辆执法车,势必影响到日常的监督执法工作。若领导们都可以随意占用执法车为私人专车,那么,今天你可“借”用卫生执法车,明天他也可“借”用警察执法车,后天又有人“借”用法院执法车,县长的榜样嘛,反正有权就用。这样一来,社会正常的执法工作又如何能开展?百姓的公用利益又如何能得到保护?在这种情况下的百姓的日常生活又如何能安心、放心?
  
  把权力用在这上面,粗看是一件小事,但实质上却不是小事。不知纳副县长学过法律没有?在老百姓思想中,县长应该是懂法的。若不懂法律,则是无知;若懂法律,则是对法律的藐视。无论是无知还是藐视,都不是一个县级领导干部所应有的素质。这样一个无知或无视的人,能做好带头人吗?如何去带动下属积极开展工作、为本地人民谋福利呢?百姓们期盼的是清正廉洁的官员,为民办实事的机关,造福一方的政府,领导们肩上的责任重大啊。可面对如此的“借”车行径,让谁高兴,让谁心寒,昭然若揭。既降低了官员干部自身的工作威信,也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工作形象,小事足以转化成大事矣。
  
  把执法车“借”来当专车使用,其根本上是我们的个别干部的头脑中还深刻存在着“官本位”的思想。犹如在封建社会中,一旦做了地方上的父母官,就把管辖下的一切视为己有,正所谓“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殊不知,现在已是进入到二十一世纪了,若还抱着这种思想不放,怎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不仅与民众对政府部门的期望背道而驰,也和我们正在努力创建的法制社会、和谐社会格格不入。有此思想在,也为自己走向社会的反面预设了一块小小的基石。因此,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对此类公权私用“小事”引起足够的重视,依法进行从严治理,抓好作风建设,切莫把权凌驾于法之上。自身正则他人正,才能树立公正、公平的良好形象。百姓们都拭目以待着呢!作者:蒋兴根 来源:红网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程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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