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 | 河南论坛 | 法治 | 财经 | 科技 | 汽车 | 地产 | 旅游 | 教育 | 体育 | 娱乐 | 软件 | 女性 | 健康 | 网址 | 邮局
新闻报料:65936929
信息合作65935908
位置:视窗首页 > 新闻 >网友观点精粹 > 正文
牙膏变脸,谁在愚弄公众?
新闻日期: 2007-6-8 10:19:23

  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李忠卿

  牙防组被取消后,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等机构依然出现在牙膏产品的“证言式”广告中。这样的推荐与牙防组的“认证”有何不同?记者调查发现,两个学会与牙防组关系密切,原牙防组的副组长、会员是上述两家学会的重要成员甚至领导。(见6月7日《现代快报》)

  牙膏作为大众日常消费用品,在老百姓心目中非常单纯,爱买哪种品牌纯属个人自由,压根没有想到小小的牙膏,其背后居然隐藏着那么多腐败。因而,当牙防组事件披露于世后,人们在震惊、叹息之余,并没有对牙膏的质量丧失信心,仍然一如既往地精心呵护着习惯使用的牙膏,如果不是媒体再次爆料,谁还会想到,牙膏正在悄悄上演“变脸”游戏,只不过玩弄魔术的主人——牙防组,被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取而代之。

  对于牙防组的隐退,老百姓是拍手称快的,如此以收钱盖章为主要目的的办事机构早就该废掉了,本以为牙膏市场从此规范起来,谁知有关方面不思悔改,将“认证”变身成“验证”,类似“证言式”广告仍停留在牙膏包装上,换句话说,就是换汤不换药,公众的感情又实实在在被愚弄了一把。

  我们注意到,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等并非新出现在牙膏包装上的权威机构,数年前他们的名字就跟牙防组一样,出现在口腔护理产品的广告上,并列入媒体质疑的名单中。而记者调查发现,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口腔保健专业委员会与牙防组关系密切,且工作职能互为补充。就是这种“暧昧”关系,却把持着全国牙膏生产、上市生杀大权,谁要想通过认证、验证,不到这三个认证机构所在地——位于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学生宿舍楼四楼、五楼,主动烧香进贡,料想得不到授权许可。

  既然牙防组已无存在的必要,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究竟能否担当认证的重任呢?形势我看不容乐观,人还是那些人,地方还是那个地方,最多只是收钱、用钱的方式略有改变,人们对牙膏的信心指数依然停滞不前。

  牙膏事关百姓口腔卫生和身体健康,随着其功能呈多样化趋势,认证、验证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在产品检测时,严格把关,一丝不苟,不能例行公事,收钱盖章,象征性地走走过场。不改变以获利为目的商业行为,不尽快出台相应的认证标准,不管你如何变脸,其下场都和牙防组一样——自取灭亡!来源: 四川新闻网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程明辉
相关新闻:
全国牙防组撤销 众多牙膏包装迅速“变脸”    [2007-5-10 8:28:22]
含氟牙膏成人可放心使用 6岁以下儿童不宜用    [2007-1-31 9:44:02]
含氟牙膏有害牙齿 引出各方争论    [2007-1-16 15:35:25]
长期使用含氟牙膏有害    [2007-1-16 9:57:14]
含氟牙膏被指对人体有害 与普通牙膏交替用    [2007-1-15 9:49:21]
含氟是否有害引争论 牙膏产品疾呼安全标准    [2007-1-10 15:58:02]
医保卡“刷”出牙膏 15家药店被亮“红牌”    [2006-12-14 7:42:23]
郑州官员暗访药店 医保卡竟能买牙膏    [2006-12-11 8:15:27]
郑州官员暗访定点药店 医保卡竟然能买牙膏    [2006-12-11 8:04:56]
医保卡轻松刷牙膏 相关部门称严处违规药店    [2006-12-9 10:02:14]

【相关评论】
>> 综合信息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第一次登陆将自动注册,请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美国分发千万赏金 菲律宾“线人”一夜暴富
模范法官李其宏 出任河南未成年人保护大使
河南:农村火灾死伤损失占城乡火灾半数以上
河南出口产品国外遇“刁难” 可直接找海关
第二个文化遗产日 河南百余处景点免费开放
河南一制药厂车间失火爆炸 五六百居民转移
周末 去他家摘桃子
吵架时楼上邻居突然休克 楼下邻居被判赔偿
父母求民警严惩儿子:我们管不了你们教训他
郑州开庭审理 消费者讨要“脑白金金砖”案
男子在郑州侯寨尖岗水库钩鱼 不慎落水身亡
郑州到京沪穗客车 下半年将配备专业救护员
牙膏变脸,谁在愚弄公众?
公选的为何总是“副职”?
我为32名农民工“奴隶”哭泣
面对高考:孩子,你别怕!
山西黑砖厂咋这么凶?
肉价飞涨,农民为何不敢养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速测试 | 版权声明 | 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河南视窗〗 京ICP00006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 人民日报驻河南记者站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
   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河南规范律师事务所 魏德强 甘泽远 律师
 律师 联系电话: 13703718105、1307372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