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建国
近日,南京溧水一民工因讨薪被工程发包方雇佣人员砍断左手小臂。21日,南京市建工局有关负责人宣布,此事件当事方——中建五局从此被清除出南京建筑市场,将永远不可能在南京市场承接新的建筑工程。据悉,江苏省建设厅也将对中建五局恶劣行为进行处罚,而受害人王超断臂虽已接上,但仍没有度过危险期,手臂是否成活尚难确定(1月22日《扬子晚报》)。
回溯一下事件,1月16日上午,南京溧水中建五局工地,多次为手下工人讨薪未果的带工头何成波在工地干活时,被一群手持砍刀等凶器的人连砍两刀后架走。另一带工头王超赶去打探情况,也遭人追砍,其中一名男子对着王超一刀砍下去,将王超左小臂砍断。
光天化日持刀砍人,这与旧社会资本家雇佣打手砍杀工人有何区别?据悉,南京警方已经展开了对嫌疑人的追捕。这里,同样应该对雇佣砍人的工程发包方严厉惩罚,只有将其绳之以法,才能大快人心,才能维护法律尊严。
我们看到,南京已经对中建五局进行“封杀”,整个江苏省也将对中建五局进行“封杀”。在当前欠薪事件屡屡发生,民工权益屡屡受损之际,这种强硬姿态值得肯定。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对一切欠薪者进行“封杀”,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欠薪不止的痼疾。
面对欠薪,有种声音说源头在于拖欠工程款。这里,其实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工程款概念的混淆。欠薪归欠薪,欠款归欠款,两者在法律上是两个层面的问题。欠款是工程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的债务关系,而欠薪则是劳动者和承包方之间的纠纷。因为发包方拖欠承包方,故而承包方拖欠劳动者,这在逻辑上并不存在必然关系,在道德上也绝没有可原谅之处。工程款被拖欠,承包方可以通过合法程序向发包方追讨,但对农民工的工资,却没有任何拖欠的理由。
这些年来,虽然相关部门都已经表现出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决心,但欠薪问题并未得到解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承包方付出的违法成本太低。因为成本太低,承包方根本不考虑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发生工程款被拖欠的现象,就以一副受害者的面目出现,把风险完全转移给农民工,堂而皇之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些承包方甚至昧心侵吞克扣农民工工资,到时留下一副烂摊子,让政府擦屁股。
有鉴于此,必须加大承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成本,让其不能拖、不敢拖。只有对一切欠薪者“封杀”,才有可能真正维护农民工权益,才有可能让每个农民工都能快快乐乐回家过年。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