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约公元前390-338年),姓公孙,名鞅,卫国(国都濮阳)国君之妾所生。因他是卫国人,又名卫鞅。后被封于商,故名商鞅。在秦国当丞相十年,极力变法,成绩卓著,是我国古代一位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
商鞅曾受李悝、吴起等人的思想影响,从小就刻苦学习,潜心研究治国之道 ,立志改革。他曾在魏相公公叔痤府上做家臣。公叔痤病危时,曾向魏惠王推荐商鞅继任魏相,并建议,若不用商鞅就杀之,决不能让其离开魏国, 否则将会误魏江山。魏王把此话当成病重呓语,未予采纳,不予重用。后来,商鞅离魏去秦,受到秦孝公的赏识,掌握军政大权。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实行变法。基本内容是:
废“井田”开“阡陌”。即废除奴隶制的“井田”制,开拓为240步一亩,重新设置田界,不许私自移动。把土地授给农民,土地私有,自由买卖。这一改革从法律上维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瓦解了奴隶制的经济基础。
废除奴隶制的“世卿世禄”制,建立“军功爵”制。这一制度规定,依据在前线杀敌多寡,赏给爵位,按爵位高低,授于包括占有耕地、住宅和官职等封建特权;国君的宗族无军功者,不能列入公族的属籍,不能享受贵族的特权。这一制度对奴隶主贵族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而对新兴的地主阶级则是个鼓励。
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商鞅认为,农业是“本业”,是国家富强的基础,而商业、手工业是“末业”。为了扬本抑末,商鞅规定,凡是从事农业生产、多缴租税者,免其徭役;凡是弃农经商或怠惰以致贫穷而交不起租税者,没收为官府的奴婢。商鞅的“崇本”“抑末”政策,意在发展农业,防止商贾和高利贷者兼并土地,使秦民专力从耕织和战争中求富。
废除奴隶社会的分封制,推行县制。秦国在秦孝公以前虽已设县,但未成为制度。商鞅为了彻底废除旧的分封制,决心推行县制。他把秦国划分为31个县,由国君直接委派官吏,从而加强了封建统治的中央集权制。
统一度量衡。当时的秦国,计量标准极不统一,这给全国范围内的货物交易带来很大困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商鞅颁布了标准的度量衡器,使全国货物交易有了统一的度量衡制度。
商鞅变法为秦统一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秦始皇实行的许多重大政策正是从“商君法”发展而来。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最典型、最深刻、最彻底的一次政治改革,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商鞅本人虽因变法而遭车裂之刑,付出了血的代价,但他变法的伟绩,却永垂青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