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在受理某起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时,因案情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没有新证据,案件分至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团队,由速裁团队法官承办。
1月21日,承办法官经过阅卷、开庭审理,并在充分了解案情和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于2020年1月21日依法作出判决。
1月22日,考虑到年关将至,邮寄送达时间较长,为了让当事人过个安心年,决定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判决书。开庭时,在经过当事人明确表示同意通过电子送达方式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后,2020年1月22日,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了本案判决书。当事人通过手机签收了判决书。这是洛阳被确定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后,首次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判决书。
从1月21日审结案件到1月22日当事人收到判决书,送达时间仅用了1天。当事人在收到电子判决书的时候也表示,“完全没想到有这么快!”
未来,洛阳法院将进一步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努力使司法更便民、诉讼更亲民、解纷更高效,为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懈努力。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雨潇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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