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权县公安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县白云寺镇蒋孟庄行政村驼寨村村民马某辱骂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之前的一天夜里,马某来到同村马某某家门口大骂,脏话连篇。据事发当晚的监控录像显示,作为村主任的儿子,马某的行为飞扬跋扈,嚣张狂妄。随后,被侵害人马某某报警。
民权县公安机关查明,8月7日晚11时许,违法行为人马某在村民马某某家门口公然对其进行辱骂,相关事实有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马某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