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生育新政公布:三孩補貼1.5萬、增加育兒假
人民網鄭州9月6日電(時岩、常力元)新生兒入戶三孩家庭一次性補貼1.5萬、幼兒3周歲前夫妻每年各享10天育兒假、幼兒園“托班”應辦盡辦、多孩家庭租房買房均享政策傾斜……9月1日起,《鄭州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辦法》全面啟動實施,有針對性地減輕群眾生育、養育、教育負擔,讓更多家庭“想生、敢生、願生”。
新生兒入戶三孩家庭一次性補貼1.5萬元
為進一步降低養育成本,鄭州市將投入“真金白銀”,實施育兒補貼制度。《辦法》明確,對新生兒入戶鄭州市的一孩、二孩、三孩及以上家庭分別一次性發放2000元、5000元、15000元的育兒補貼。
根據政策,參保女職工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費用納入生育保險支持范圍。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同步參加生育保險﹔未就業婦女通過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生育醫療待遇。並且,新生兒出生后90天內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獨立參保繳費的,自出生之日起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保報銷。完善學齡前參保兒童醫保政策,通過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與惠民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的有效銜接,進一步提升兒童醫療保障水平。
幼兒3周歲前夫妻每年各享10天育兒假
育兒假怎麼休?工資怎麼發?《辦法》明確,嬰兒1周歲以前,每天給予女職工不少於2個小時的哺乳時間。每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在幼兒3周歲以前,每年(周年)分別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自然日)的育兒假,育兒假期間視為出勤,各類工資、獎金照常計算、發放。多胞胎育兒假不累計,育兒假原則上不跨年(周年)結轉。女職工產假期滿后,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批准,可以請假至嬰兒1周歲,請假期間的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
入學、入戶、入職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
《辦法》明確,取消社會撫養費及與當前生育政策不相符的處罰規定,入學、入戶、入職、信用、評優評先、職級(稱)晉升、各類代表和委員的推選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
同時,鄭州市將加強人口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依托“數字鄭州”建立人口信息綜合服務平台,整合住院分娩、出生醫學証明、兒童預防接種、托育服務、入學入戶、婚姻登記、醫保社保、死亡銷戶等信息,實現人口基礎信息融合共享、動態更新,構建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信息監測體系。
多孩家庭在鄭租房、買房均享政策傾斜
在住房等支持措施方面,《辦法》明確,今后,在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時,對符合條件的且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可直接組織選房﹔已承租的家庭因子女人數增加、就業、子女入托入學等原因,根據房源情況實施常態化申請、調換。
在限購區域內,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的,可增加一套購房指標。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購買新建住房的,由受益財政給予購房補貼和契稅補貼,具體補貼標准和補貼方式由各區縣(市)制定並實施。
2025年每個社區均配套設有普惠托育點
為緩解“帶娃難”,《辦法》明確,按照轄區常住人口“每千人口6個托位”的標准,規劃建設半徑300米的普惠托育圈(含普惠幼兒園托班)。全面提升公辦托育服務能力,2023年年底前建成鄭州市綜合托育實驗中心。2025年,全市社區均要配套開設不少於20個托位的普惠托育點(含普惠幼兒園托班)。
鄭州市將加強財政支持,統籌普惠托育與普惠幼兒園一體化發展,對符合相關要求的普惠托育機構,按照備案托位數給予每個托位1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依據年度質量評估等級,對普惠托育機構按實際使用托位數分別給予每個托位每月200元、300元、400元的運營補貼。
大力推進托幼一體 幼兒園“托班”應辦盡辦
此外,《辦法》還提出,各區縣(市)政府要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依托社區無償提供符合有關標准的托育用房,積極推進公辦、公辦民營普惠托育機構建設。大力推進托幼一體化,公辦幼兒園、民辦普惠幼兒園開辦托班應辦盡辦。
國有資本應統籌閑置低效公共服務設施、閑置校舍、閑置辦公場所等資源,優先舉辦普惠性托育機構﹔機關、企事業單位房屋主管部門積極研究制定機關閑置用房轉換使用的配套政策和途徑,盤活閑置房屋,優先用於支持開展普惠托育服務。
保障女性就業權益 為職場女性生育“解憂”
現實中,有潛在生育需求的職業女性在職場遭遇歧視的現象並不鮮見,對生育和工作無法平衡的憂慮也是目前職場女性普遍面臨的問題,成為制約其生育意願和生育選擇的重要因素。
對此,《辦法》明確,鄭州市將積極推進男女平等就業,建立就業性別歧視約談制度,重點圍繞生育權益保障、月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更年期“五期”勞動保護等落實情況,定期開展女職工權益保障專項督查。加大對育兒女性再就業培訓力度,加大涉及女性勞動保障監察案件的辦理力度,開展婦女平等就業權益保護檢察公益訴訟,維護婦女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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