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清丰:法治“金钥匙” 打开乡村“幸福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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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在身边 遇事“有人可找”

一直以来,村居法律顾问与群众之间缺乏桥梁和纽带,要么难以真正融入群众,要么苦于群众咨询量大,应接不暇。

2019年4月份,刚到任的清丰县高堡乡司法所所长陈瑞丽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和探讨,提出了建立精准普法和法律服务机制的设想,并通过多次汇报,赢得了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支持。当年8月,高堡乡法治乡村建设试点动员会召开,开始了对精准普法与法律服务机制大胆尝试。

她利用村居法律顾问资源,以管区为单位,启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每个村配备一名普法员,为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 利用在村居法律顾问和普法员、法律明白人之间建立的师生关系,构建起“村居法律顾问——普法员——法律明白人——群众”塔式法律咨询体系,避免低效和重复,让法律顾问腾出精力解答更重要的问题,大大提高了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普法的精准性,基于这一做法的高堡乡试点入选《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典型案例》,目前正在向全县推广。

如今,法律“土专家”在身边,群众遇事儿有人可找可问,需要调解解决纷争时,乡村人民调解员一个电话就上门服务。

在调动调解员积极性上,清丰县也花了颇多心思。乡村人民调解员是是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但是长期以来队伍薄弱,制约了其作用的有效发挥。

咋解决?清丰县成立了河南省首家县级人民调解员协会。通过公开招标,承接政府购买调解服务,成为全国第一个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人民调解员协会。 调解员由协会招聘、培训再派遣到县矛调中心和各乡镇调委会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理顺了劳动关系,29名年轻人加入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

招进来还要管得好。协会为每一位调解员的手机安装了智能软件并个性定位了考勤坐标。不同岗位的人民调解员只有到了指定位置才能打卡,从而有效解决了远程考勤问题。同时,以出勤情况为依据创新了补贴发放办法,由原来的每月1200元定补改为每出勤一天50元+每月满勤奖200元+案件补贴每件100—300元,同时规定对重大案件实行重金悬赏调解。

激励机制一出,大大调动了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出现了争着办案、用心办案的局面。全县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处案件量大幅增加,2018年达到4801件,2019年达到5022件,分别是2017年的187%和196%。群众真正实现“有事儿不用跑,服务在身边”,满意度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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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河南频道  2020年11月16日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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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辛静、黄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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