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截圖
人民網鄭州5月7日電(楊曉娜、姜果)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消息,日前,河南省鄭州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黃保衛(正廳級)涉嫌受賄罪、貪污罪一案,經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安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保衛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安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黃保衛利用其擔任三門峽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鄭州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中共鄭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其擔任三門峽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鄭州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