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鄭州6月18日電(王佩)夏日炎炎、驕陽似火,沈丘法院執行法官劉烽和5名法警不畏酷暑,前往沈丘縣大邢庄鎮某行政村協助申請執行人周某清理被執行人李某家門前的道路障礙物,並邀請當地人大代表,及村組干部參與見証。
申請執行人周某與被執行人李某宅基地相鄰,雙方多次因道路出行問題發生糾紛。2019年4月,該村村內修建水泥路,李某南邊的出路在修建之列,但李某將其院內的磚頭扔在路上,阻礙修路,雙方矛盾再次激化。周某氣憤之下將李某訴至法院。該案經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后,依法作出判決:被告李某於判決生效后五日內清除其宅基地外南邊寬7尺公共道路上的障礙物。判決生效后,李某沒有主動清除障礙物。2020年4月20日,原告周某向沈丘法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書。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劉烽依法向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執行文書,並多次通過電話聯系李某,辨法析理,勸其盡快履行法律義務,但是李某一直拒不配合,並和家人前往廣州打工。
考慮到雙方當事人本是鄰裡關系,如果強制執行的話,可能會進一步激化雙方的矛盾,不利於糾紛的徹底化解,也不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法官堅持從鄰裡角度出發,以“三尺巷”的故事勸說周某和李某要以和為貴,耐心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以解開雙方心結。同時也告知李某拒不履行判決義務的嚴重后果。在法官理法並用的說服教育下,李某認識到了“遠親不如近鄰”的相處之道,表示願意清除門前的障礙物。
冒著烈日酷暑,執行干警協助申請人歷時一個多小時將障礙物全部清除,案件最終得以順利結案。該案的現場執行給參與的村組干部和群眾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教育課,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